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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查。云浮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能参加笔试,并向报考者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1:4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重点考察应试者的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面试在笔试结果公布后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云浮市纪委将采取电话、手机短信和在《石都清风》微信公众号、云浮市廉政网站公告相结合的方式,通知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的相关事宜。
(三)考察。分初步考察和实践考察两个环节。
1.初步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
2.实践考察。经初步考察合格的,以借调的形式安排到市纪委市监察局跟班实习3个月。根据实习表现,结合初步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统一组织拟选调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递补。
(五)决定选调。根据考察对象的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在云浮市廉政网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七、有关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云浮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云浮市纪委市监察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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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浮市纪委市监察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doc
2、2017年市纪委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云浮市纪委
云浮市监察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