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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1、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不再测试专业科目。
2、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如因主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有职位面试人员达不到2:1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五、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均纳入考察范围)。
2、由遴选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因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遴选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录用
1、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遴选单位将拟录用人员报市遴选领导小组审批,原则上按照遴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总成绩并列,则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2、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市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利川新闻网、遴选对象原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相关职位信息及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它事项
1、关于领取准考证、考试、公告及其他有关事项,请留意利川新闻网。
2、为方便咨询和监督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情况,利川市公开遴选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有专线电话,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
咨询电话:0718-7285806,0718-7291511。
利川市公开遴选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