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反馈。
(三)面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由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判断应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应能力,以及个人的内涵、气质等。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人选)。通过调阅档案、谈话考察等方式,重点考察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确定选调人选。
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考虑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现实表现、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等因素,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来宾市人事调配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覃梦德,联系电话:0772-4228233,传真:0772-4210885。
原标题: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