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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各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人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6倍的,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选调职位或削减选调人数)。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宝安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划定。
考试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有关信息将会在宝安区政府在线(http://www.baoa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阅。
(四)资格复审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调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其中,市外公务员报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同意后组织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选调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各职位拟选调人选。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获准选调的市内公务员需报宝安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市外公务员需报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三、有关说明
(一)深圳市外公务员通过公开选调方式转任的须转为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后续日常管理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市外户籍人员需办理户口调入手续。
(二)本次深圳市外公务员参与考试的给予一定交通及食宿补助,省内(不包括深圳市)公务员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省外公务员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食宿补助。
(三)市外选调人员调入我区后,住房保障由区委区政府依规统筹解决。
(四)相关资格条件(年龄除外)均截止于2017年2月28 日。
(五)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六)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七)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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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安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表
2:宝安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联系方式表
3:报名表及填表说明
4:深圳市宝安区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
5: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
6: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7:聘任制公务员知情同意书
8: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及相关文件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