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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7韶山市选任人才公告

韶山新闻网 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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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引才视野,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韶山市常委会议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一批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岗位及人选条件

(一)党政领导干部岗位

1、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人选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或行政编制,现任正科及以上职务;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城市规划、建筑学等相关专业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选任方式:选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党政领导干部职位选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市管企业负责人岗位

薪酬待遇:市管企业负责人岗位薪酬待遇按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管理。韶山市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总额实行“保底限高”,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比例为5:3:2,保底即为基本年薪,限高指根据不同企业类型,采取不同限高标准。功能类企业(城发集团)董事长基本年薪原则上为上年度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竞争类企业(旅发集团)基本年薪原则上为上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企业其他负责人按董事长0.9-0.6倍的系数来计算。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根据考核结果来确定(以2015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韶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年薪酬总额不超过33万元,副总经理年薪酬总额不超过29万元,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管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年薪酬总额不超过19万元,分管资本运作的副总经理年薪酬总额不超过22万元)。随着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调整,企业负责人薪酬总额作相应调整,每年年初由市人民政府确定,最终以考核结果为准。企业负责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和缴纳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一并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

1、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人选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可以放宽到40周岁),全日制旅游专业或经济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二级学院),6年以上工作年限(全日制学习经历不计算工作年限),具有县市一级及以上市属企业负责人2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历。

选任方式:聘任。

2、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人选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可以放宽到40周岁),全日制土建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二级学院),6年以上工作年限(全日制学习经历不计算工作年限),具有县市一级及以上市属企业负责人2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历。

选任方式:聘任。

3、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人选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可以放宽到40周岁),全日制经济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二级学院),6年以上工作年限(全日制学习经历不计算工作年限),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

选任方式:聘任。

4、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人选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可以放宽到40周岁),全日制经济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二级学院),6年以上工作年限(全日制学习经历不计算工作年限),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

选任方式:聘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市管企业负责人聘任:

1、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2016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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