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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职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考试成绩同分的,则另行加试。
(四)体检、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五)公示、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wzlcks.com/)、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c12333.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四、组织领导
鹿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社保局指导下开展工作。
咨询电话:88030422(区委组织部)
88996008(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
2、《2014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