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笔试
笔试共两科,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作弊或一门缺考,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遴选计划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 的规定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对体检合格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从考试总成绩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经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遴选工作做到“六公开”,即遴选政策公开、遴选计划公开、遴选条件公开、遴选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遴选结果公开,整个遴选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遴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遴选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6831543 66828393
监督电话:66822342
附件1:栾川县2017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