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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中共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公开选调综合写作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4)确定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或材料、编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个人写作作品(代表作)复印件。
(6)近期小二寸半身免冠彩照3张、全身彩色5寸生活照片1张。
报名者必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中共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通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面试采取面谈形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跟班学习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由市委政策研究室班子(改革办)研究进行适岗比选,按1:1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2个月的跟班学习考察。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跟班学习表现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由中共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中共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综合科咨询。联系电话:2307280。
原标题:中共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调综合写作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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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选调综合写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