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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初审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即取消参加此次遴选资格。公开遴选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采取选调方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若公开遴选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超过5:1,采取先面试再笔试的方式,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按遴选计划人数3:1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按照面试和笔试成绩相加折算进行排名,按遴选计划人数1:1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占60% 、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2月25日,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遴选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考生须关注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通知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按遴选计划人数1:1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生总成绩末名若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若笔试、面试、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成绩并列人员面试,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的拟调动人员将在原工作单位公示栏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调动的,按干部管理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如出现拟调动人员放弃调动或公示结果影响调动以及其他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不予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7-6225250(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0857-6416968(自治县委政法委政工科)
监督电话:0857-6228142(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原标题:威宁自治县委组织部 威宁自治县委政法委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