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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 1月 23日到克州党委政法委领取笔试准考证。
特别提示:
1、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2、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考试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由克州党委政法委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由克州党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克州党委政法委负责组织,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素质关。考察期间,将查阅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填报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七、确定人选、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1、确定拟遴选人员。考察结束后,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职位需求,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克州党委政法委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经考察遴选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2、公示。在上述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试用3个月合格的,按有关调动程序办理遴选人员的调动手续。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将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0908—4222009(州纪委信访室)
0908—4227996(州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原标题:2017年克州党委政法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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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党委政法委
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