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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划核减、取消和补报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调任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计划核减或取消的职位于 2017年1月22日在镇江市委组织部、镇江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17年1月23日9∶00~16∶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由调任单位负责通知,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www.zjrsks.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解决。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工作能力(行政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律、语文、公文基础知识、时政等),以主观题为主,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职位拟调任人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调任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报考者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在镇江市委组织部、镇江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职位拟调任人员计划数1:1
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照
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调任人员,在镇江市委组织部、镇江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 天。
七、办理调任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任手续。调任后放弃调任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调任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84435702(市委组织部)、85340126(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85340908
原标题:镇江市2016年度科级公务员调任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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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