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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6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公务员3人公告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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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所要求的范围及资格条件不符合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9:00—11:30。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情况的,不得进行面试。

面试前,组织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2016年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历年考核等次证明,准考证等,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发放面试通知单。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转任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认真甄别“三龄两历一身份”,严格审查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递补对象须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六、公示与转任手续办理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结束后,拟遴选人员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三)试用期满后,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选用后,须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5年以上。

七、其它事项

(一)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为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专用网站,所有公开遴选信息及其他相关事宜均通过本网站发布。

(二)咨询电话为:0373—3696891,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原标题:2016年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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