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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遴选考试采取先面试,再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待定,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入闱笔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待定,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者一并列入),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进行考察。考察前,考察对象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并遴选的证明。如未能出具单位同意证明、放弃考察的,按该职位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次递补。
(六)确定选调人选
通过考察,根据岗位适应度原则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区委常委会审批。如因拟选调人选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则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青云谱区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人提出异议,经查实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其他选调人员可以依次递补。
(九)调动任命
公示结果不影响遴选的,确定为最终选调人员。按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法律职务任命手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青云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1-88461512,88461519(传真)
中共青云谱区纪委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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