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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若有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选调,在沁阳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与要求
1、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若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2、参加选调人员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此次选调的指定工作网站为沁阳市人民政府网。
(www.qinyang.gov.cn)
咨询电话:0391-5630968。
原标题:2016年沁阳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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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考录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