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九)调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文稿材料、工作实绩等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2.本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上发布;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上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遴选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其他未尽事宜由阆中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1-2.doc
1.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身份及工作证明(参考样式)。
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