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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我县依法管理城市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100名。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固始县县直事业单位在职、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卫计委所属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次公开选调范围内。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方案年龄、学历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1.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1日(例如:40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3.201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