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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如有业务水平测试的,则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3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的20%合成综合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需要递补的,须由遴选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按程序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替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与转任
考察合格者名单分别在湖南领导人才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网站和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遴选单位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整个遴选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689102(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219372(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
考务咨询电话:0731—8221775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688018,考务咨询邮箱:hunanpt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