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组织考察。考察人选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1.5:1的比例确定。如考察入围的最后一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后考察前,如入围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该职位,必须出具书面申请,市委组织部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察方案由市纪委、市检察院分别制定,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后组织实施。市纪委、市检察院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被考察对象是中共党员的,要对其到社区报到、服务社 区建设、服务联系群众等情况,特别是“三亮三服务一奉献”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考察。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 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五)决定与任职。市纪委、市检察院分别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确定的拟任职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审查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市纪委、市检察院分别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公开遴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后,由市纪委、市检察院分别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市纪委咨询电话:6034059
市检察院咨询电话:5682065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6037375
监督电话:0352—12380
公开遴选期间,所有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全天畅通。
市纪委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市检察院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大同市委组织部
2014年3月18日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