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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6九三学社沈阳市委员会遴选公务员1人公告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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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直接到遴选单位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23日 9:00-17:00。

报考人员需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上用A4纸下载打印《九三学社沈阳市委员会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两份,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由所在单位在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报考人员持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所报考的遴选单位进行报名。

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负责。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的,由遴选单位在其《报名登记表》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具体实施,面试过程遴选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面试阶段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在面试前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根据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不低于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试题由遴选单位结合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命制。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将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通过借阅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确定遴选人员与体检

遴选单位党组经过集体讨论研究,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体检由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专业)体检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六)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体检结束后,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四、纪律监督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原始证件、档案材料和各类证书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原标题:九三学社沈阳市委员会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 2016年九三学社沈阳市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2.2016年九三学社沈阳市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九三学社沈阳市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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