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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定于2014年7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笔试科目为申论,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政策水平、工作经验及综合调研、文字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低于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并将总成绩及名次通知各位面试对象。然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hantou.gov.cn/)或汕头市法制局网站(http://fzj.shantou.gov.cn/)发布通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五)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hantou.gov.cn/)或汕头市法制局网站(http://fzj.shant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因下列情况导致遴选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市法制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的名次,依次递补拟遴选人员:
1、报考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的;
3、拟遴选人员放弃的;
4、导致遴选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注:本公告解释权归市法制局所有。
附件:
汕头市法制局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