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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不能使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8月中旬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二) 面试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原市公务员管理局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当同一职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名次相同。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报考者可登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太原人事考试网查看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制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其中,《报名表》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报考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对不符合资格复审条件和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进行复审。
复审结果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未达3:1的,报省人社厅同意后,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报考者可于资格复审结束后一周内登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太原人事考试网查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职位计划的遴选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 50%)从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职位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序;如报考者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成绩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