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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体检标准按照云南省2016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标准执行。
考察由2人以上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考察等结果及时在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fyrsj.gov.cn)上公布,向考生公告。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3天向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5年内禁止参加富源县的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
在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fyrsj.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要主动接受县级纪检监察部门、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程序办事。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相应资格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3天向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出放弃申请的,5年内禁止参加富源县的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富源县公务员遴选考试。对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五)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发布。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六)县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中共富源县纪委:0874-4612030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4612028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0874-4612102
六、其他
(一)本通告由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请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对本系统人员进行全面宣传,积极动员、鼓励本单位热爱文秘工作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开遴选。同时,配合做好公开遴选工作。
原标题: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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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
2.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4.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
6.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量化表
7.学历性质如何规定的有关说明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