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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通知
报考者可于2012年8月上旬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山西省公务员局网、山西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通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业务适应能力测试
报考者根据遴选单位职位需要参加业务适应能力测试,业务适应能力测试设置情况详见各遴选单位《遴选简章》,主要测试报考者竞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满分为100分。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30%。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遴选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试业务适应能力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70%+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30%)×50%]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
若遴选职位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按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不含业务适应能力测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成绩排序。
1、体检
体检应该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公安机关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选确定后,由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出现的空缺或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2、考察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者的实际情况。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办理手续
1、公示
各遴选单位将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省公务员局网、山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由遴选单位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公务员职位管理处 0351-3046385
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 0351-3659105
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 0351-6387179
省司法厅政治部 0351-2681119
省新闻出版局人教处 0351-4922070
特别提示:
本次公务员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