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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遴选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还要按照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应在市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按照该职位应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进行考察。考察需对应试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该职位应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成绩公布及拟录取人员公示
遴选有关信息及笔试、面试成绩、拟录取人员名单等,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遴选单位网站公布或公示,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同时在遴选单位明显位置张贴。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办理调配手续。
七、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工作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进行监督指导。各遴选单位要按照《庆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和本公告的规定制定具体的遴选实施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遴选过程要邀请本单位纪检组全程监督,严格遵守公告要求,严守遴选工作纪律,切实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各个环节公开、公平、透明,严防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遴选公告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遴选单位网站发布。
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公开遴选有关规定和各遴选单位实施方案执行。
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庆阳市2016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管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 0934-12388
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 0934-8350611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0934-8683662(公务员管理科)
原标题:庆阳市2016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管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