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遴选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证明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面试。
(五)面试公告
1.面试时间。本次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由各遴选机关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3.面试组织。面试官由7人组成,选派公道正派、熟悉面试测评工作的人员担任,考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抽调。面试可特邀评委观摩监督,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考点向报考者公布一次。
(六)合成总成绩
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测试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时将考试总成绩在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进行公布并通知报考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各遴选机关(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面试结束后一周内,组织体检人员到市级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遴选机关(单位)组织实施。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前,要在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组要严格审阅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填报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人要署名归档。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任免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考察工作于2017年1月20日前完成。
(八)确定人选、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遴选机关综合考试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遴选机关网站共同进行公示,遴选机关没有网站的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附件: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