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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6年承德市政府机关(单位)遴选15人公告

承德市人社局 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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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对2016年承德市政府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所需公务员职位进行公开遴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遴选3个市政府机关(单位)科员级别公务员15名(见附件2:2016年承德市政府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我市县(区)、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单位)、垂直管理单位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在编在岗的科员级别职务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做到信仰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历年招录的有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除外)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可报考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符合职位设置学历要求),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遴选机关设定遴选职位和法律、法规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即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遴选的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6年承德市政府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2016年11月22日起,《职位表》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网(http://www.cdrsksw.com/)进行查询。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相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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