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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若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经递补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所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但在面试前放弃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须携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如下材料:
(1)《玉溪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4)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任现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任现职级的职级套转表等证明材料)。
(5)历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6)选调生提供选调生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党委组织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签字、标注日期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模拟法庭控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五)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成绩分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按照选调职位综合成绩排名和选调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考察
由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八)公示
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党组(党委)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选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有举报经查核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选调工作有关信息通过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3.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4.“健康码”为红码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5.报考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6.报考人员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请报考人员给予支持和配合,同时密切关注玉溪人才网。
五、咨询电话
各职位报名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玉溪市委组织部:0877-2068687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0877-6571637
玉溪市检察院:0877-206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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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玉溪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表.xls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19日
原标题:玉溪市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11840351&catei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