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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南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37人公告

玉溪人才网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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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体检

体检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可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作补充要求。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首次体检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九)考察

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拟选调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审核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工作调动及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于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完成。属于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的按选调岗位设置办理聘用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退出手续。

三、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笔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者应当由本人向选调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选调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选调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选调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重要提示

(一)玉溪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官方网站为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 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高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报考者,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考点。

3.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考点。

4.“健康码”为红码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考点。

5.报考者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报考者,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6.报考者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选调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报考者给予支持和配合,同时密切关注玉溪人才网发布的相关要求。

五、相关电话

(一)各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二)监督电话、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877-2013957

(三)玉溪市人事考试院:0877-202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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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原标题:玉溪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11838351&catei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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