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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报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2、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比例为:笔试40%、面试6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其他事项。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两场考试,且无违规违纪行为,成绩方为有效。如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与考选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多于计划考选人数),则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与考选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考选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考选职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组织体检对象到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3、考察。由考选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相关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已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后放弃选调资格、考生被举报不符合选调条件经查属实被取消选调资格等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章贡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
(八)调动
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调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若选调人员调动前为副科(八级职员)及以上职务的,选调后安排科员(九级职员)岗位、享受相应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五、本公告由赣州市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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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赣州市章贡区2016年面向区外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工作日程表.docx
附件2:《赣州市章贡区2016年面向区外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赣州市章贡区2016年面向区外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4:《赣州市章贡区2016年面向区外公开考选工作人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doc
赣州市章贡区2016年面向区外
公开考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