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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6宁陕县遴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13名公告

宁陕县政府 2016-11-16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遴选方式

  1、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

  (1)笔试

  ①笔试由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③笔试加分,本次遴选对荣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年度考核表彰不作为加分项目)。对获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5分,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表彰的加7分。同一工作奖励加分不累计,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

  (2)面试

  ①按照笔试成绩,各遴选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②面试由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

  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④面试结束后,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县直部门遴选。

  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核

  按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考核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不四舍五入。

  考察考核期间,遴选单位将派出考察组实施考察考核。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资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决定拟录用人选。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县编委办、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入编、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原标题:2016年宁陕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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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宁陕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6年宁陕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陕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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