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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遴选考试通过笔试和面试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所有职位均进行公共科目考试。部分职位还要进行业务能力考试,其中公共科目成绩占笔试成绩60%,业务能力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4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文处理和写作能力等。
笔试结束后,在同一职位内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定名次,按遴选职位计划数1:3竞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按职位排序出现竞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因笔试最低分数线控制原因达不到1:3但超过或等于1:2竞争比例的职位,不减少遴选计划;若达不到1:2竞争比例,相应减少遴选计划;若只有一人进入面试,则该考生面试成绩须高于或等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考察。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程序。考察过程中,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五)办理相关手续
1、拟遴选人员在汉中市政府信息网、汉中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予以遴选。因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结果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拟遴选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除临时党组织介绍信外,不办理行政关系等手续。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实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意见报市委组织部。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调入;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要求
1、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公开遴选是市级机关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重要途径,各用人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均应积极支持报名。同时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防止将超龄、有服务期限制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推荐报名,造成工作被动。
咨询电话: 2215714 2626861
原标题:汉中市2016年市级党群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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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