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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考察
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职位计划考调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由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并如实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过程中,如遇不符合考调条件、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经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取消该考生本次考调资格。
本次考调考试过程中,各职位、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十、公示考调结果
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者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考调人选,并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上发布拟考调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调动聘用
1.报考大方县纪委县监委(含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职位的,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考调,且具有1年及以上纪检监察机构及所属部门工作经历(含挂职、借用和跟班学习经历)或具有3年及以上公、检、法、司、审计、财政机关及所属部门工作经历的(含挂职、借用和跟班学习经历),根据《大方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试行)》办理有关调动手续。没有上述经历的确定为拟考调试用人选,实行6个月的跟班学习,跟班学习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由大方县纪委县监委提供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县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大方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试行)》办理有关调动手续。跟班学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调动资格,退回原单位工作。
2.报考中共大方县委办公室、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职位的,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考调的,确定为拟考调试用人选。对拟考调试用人选实行6个月的跟班学习,跟班学习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由县委办、政府办提供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县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大方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试行)》办理有关调动手续。跟班学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调动资格,退回原单位工作。
十二、纪律监督
在公开考调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大方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对整个公开考调工作要进行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公开考调人员在考调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考调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参与公开考调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要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除必须保密的事项外,整个工作过程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增加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中共大方县委办公室政工股:0857-5222973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股:0857-5221324
大方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0857-5668808
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0857-5688668
监督举报电话:0857-523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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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方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1年大方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大方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原标题:2021年大方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gzdafang.gov.cn/xwzx/tzgg/202103/t20210326_67521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