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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加试、考察环节均按此原则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加试
加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安排在面试之后,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加试具体事宜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另行公告。
加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加试)人选,面试(加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6: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遴选职位名额不足3人的,差额1人;3至7人的,差额2人。考察人选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的,按同职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遴选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部门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分别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遴选部门和拟遴选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可领取报到通知书。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0551-62609436
省公务员局综合处:0551-62663215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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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0551-62663184
附件:职位表.xls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