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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复审。面试报到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A4纸大小,一式两份):
1.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近3年来本人各类获奖证书或发表的文章;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并提供电子照片;
5.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近3年内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五)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时间、地点以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对拟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在省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试用。根据考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体检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择优,确定试用人选,安排到岗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人选的综合表现若无法胜任岗位职责的,将退回原单位。
(八)调入。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和试用期表现,确定正式调入人选,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报名和笔试情况,可对考调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咨询电话:(028)86603862 86647595。
原标题:关于省级统战系统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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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级统战系统单位考调工作人员单位基本情况、岗位名额及岗位条件一览表.doc
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