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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答题,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公共科目按照《昭通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确定的公共科目范围;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包括《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11月25 日上午8:30至11: 00组织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6年11月22 日至11月 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永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周正东,联系电话:13887091925)。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永善县公开选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考官在永善县监察局和永善县纪委派出第八纪工委的监督下,在永善县公开选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人员工作领导组中抽4人,在永善县公务员考官库中抽3人,共7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3)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公共科目按照《昭通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确定的公共科目范围;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包括《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在永善县中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支付。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永善县公开选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七、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未参加公开选调程序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调的人员,在永善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永善县国土资源局书面请示永善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经中共永善县委编办签署意见后转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选调的,经查实后取消选调资格。调动后,调动人员工资待遇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永善县监察局监督和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若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有疑虑,必须在选调过程各阶段向永善县公开选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人员工作领导组或永善县监察局、永善县纪委派出第八纪工委反映,过时不再受理。监督举报电话:0870-4126467
十一、本公告由永善县公开选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永善县公开选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人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周正东,联系电话:0870-4128611,13887091925。
原标题:永善县公开选调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人员公告
永善县国土资源局
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