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泸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泸水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组织开展中共泸水市纪委泸水市监委(以下简称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泸水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派驻机构纪检监察职位公开选调公务员12名。
二、选调范围
(一)全国各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的公务员;
(二)全国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包括垂直管理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勇于担当、公道正派、乐于奉献、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勤于学习,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担任一级科员及原职级享受四级主任科员的人员;
9.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职位具体要求详见《中共泸水市纪委泸水市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办理选调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参加选调各个环节加强个人防护,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选调情形的,即终止本次选调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发布公告
在泸水市纪检监察网(https://www.lsjjjc.gov.cn/)发布《中共泸水市纪委泸水市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把关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中共泸水市纪委泸水市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请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状态等作出客观评价,对报名资格及廉洁自律情况和是否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部门同意后,向泸水市纪委市监委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在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所属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4.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及符合职位选调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所属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5.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含试用期,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6.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7.近期免冠小一寸蓝白渐变底彩色证件照2张(含电子照片一张);
8.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进场。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所属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日期”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泸水市级行政中心C102室,泸水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