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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与体检
(一)确定考察人选。遴选机关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一般按照 2:1 确定。
(二)考察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按规定组织实施,可增加短期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全面准确评价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诚信记录、职位适应度,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采取短期培训或跟班学习方式考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三)体检。遴选机关根据《遴选职位计划表》明确的体检要求和考察综合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遴选机关可结合考察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遴选机关承担。
六、确定对象和公示
(一)确定遴选对象。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遴选对象。
(二)公示。遴选对象在梧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转任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取消后尚有经考察合格人选的,由遴选机关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二)公开遴选的公务员2年内不得调离遴选机关。
(三)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报考人员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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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梧州市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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