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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法院提出的新要求,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经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蓝山县委同意,蓝山县人民法院拟面向全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蓝山县人民法院选调法官助理2名。
二、选调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岗在编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要求详见《蓝山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蓝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蓝山县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服务专题”、蓝山法院网、永州法院网等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二)选调条件
1、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在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系统工作二年以上(含试用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4)副科级以下职务;
(5)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9日—2月5日,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2、报名地点:蓝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蓝山县人民法院506室,联系电话:0746-2999006)。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当地组织部门需加盖公章)。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蓝山县行政机关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
5、准考证由蓝山县人民法院统一印发,考生于笔试前一日到蓝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
6、本次选调工作不收报名费,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