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1河南省漯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8人公告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1-29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五、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如需提供核酸检测等证明,请报考者随时关注招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详见疫情防控公告)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3月13日9:00—11:30,满分为100分。笔试考点设在漯河市,考场详见准考证。

2.应试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满分100分。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按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领取面试通知单。

未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愿放弃。放弃面试的,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由各单位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记录备查。

面试通知单领取期间出现面试人员空缺时,按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试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前应试者应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

(三)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根据需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拟录用职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有专业能力测试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都相同,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在有资质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达不到遴选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递补

面试结束后至拟遴选人员公示前出现的职位空缺,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在面试工作方案和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递补人选从同一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有专业能力测试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笔试、面试、加试成绩都相同,共同进入考察环节,由遴选机关根据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1名递补人选。

八、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单位名称、职位及职位代码,拟遴选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 (学位)、毕业时间、现工作单位和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对象现任职务(职级)层次高于遴选职位职务(职级)层次的,转任后按遴选职位(职级)任职,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任职定级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漯河市公务员局

2021年1月29日

附件1:2021年度漯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拟遴选职位表

附件2:2021年度漯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3:2021年度漯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选报职位报名表

附件4:2021年度漯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

附件5:2021年度漯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原标题:2021年度漯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luohe.gov.cn/website/examInformation/examInformation.html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