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及发布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将在济南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职位计划1至2名的,考察人选差额1名;3至5名的,差额2名;6名及以上的,差额3名。
考察人选确定后,由遴选机关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通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应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登记材料是否真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二)体检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从考察人选中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分别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遴选机关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遴选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任职;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有不适应工作岗位等特殊情况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1-66601113(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0531-66605968(市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处)
考务咨询电话:
0531-82568205(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济南市2013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doc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公务员局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