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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对笔试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选调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如不够3倍比例的,视实际情况,可取消该选调职位或削减选调人数);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中需要补充报考材料的,应按通知时间和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未能按时补充的,视为审查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合格线、资格审查结果及面试事宜将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一并公布。
(四)面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面试合格线由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划定。
(五)体检、考察
综合考虑面试成绩、人员工作经历与职位匹配性,差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至考生本人。体检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将安排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其中,属深圳市外公务员的,还应报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务员市外转任业务资格初审。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形,可根据需要在参加本职位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为深圳市内公务员的,由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审批;拟选调人选为深圳市外公务员的,报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七)办理调动手续、公布选调结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选调人员任职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选调结果,未获选调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10月31日。
(二)市外公务员转任本市,应符合《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转任后实行聘任制管理,按规定与用人机关签订聘任合同。
(三)本次选调给予深圳市外公务员进入面试者交通及食宿补助,其中,省内(不包括深圳市)公务员500元/人、省外公务员1000元/人。
(四)市外选调人员调入新区后,根据需要,住房保障依照有关规定申请。
(五)通过本次选调进入光明新区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3年。
(六)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道光明新区管委会611室,电话:0755-88212716、0755-88211918。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新区2016年10月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光明新区“鸿鹄计划”系列引才工作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新区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光明新区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及填表说明.doc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