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商州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选聘)27名干部到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职位及名额
(一)区直机关(20人)
商州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一级科员7名
商州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一级科员2名
商州区委宣传部一级科员2名
商州区委政法委一级科员2名
商州区委督查办一级科员1名
共青团商州区委一级科员1名
商州区农业农村局一级科员2名
商州区林业局一级科员2名
商州区交通运输局一级科员1名
(二)区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7人)
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9级职员4名
区统战事务服务中心9级职员2名
区委党校9级职员1名
二、选调(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选聘)范围:
1.选调公务员范围:全市范围内,县(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全市范围内,县(区)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九级职员,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县(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与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当职务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9日后出生,报考共青团商州区委的需为1990年1月19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公开选调(选聘)具体职位要求的政治面貌、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公开选调(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通过公开招考(聘)被录(聘)用,当次招考(聘)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内的人员;
6.人事关系隶属中省驻商单位及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可报考的情形。
(四)服务期限要求:
选调(选聘)录(聘)用人员须在商州区服务至少3年,从办结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星期三)至1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周末不休)。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电话报名或委托他人报名。
3.报名地点。商州区委组织部干部股(商洛市商州区金凤二路,商州区委办公楼4楼413办公室),联系电话:0914—2393322,联系人:
选调(选聘)公告在中共商州区委网站和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报名人员可从发布公告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4.报名应提交资料:
(1)商州区2021年选调(选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单页正反面打印);
(2)参加工作文件(或介绍信);
(3)公务员(参管人员)登记表;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