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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西蓝田县关于公开选调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28人公告

县委组织部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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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1陕西蓝田县关于公开选调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28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1月29日考生可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陕西遴选招考公告陕西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化“三转”,按照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蓝田县委《关于加强镇(街)纪(工)委建设的决定通知》(蓝办字〔2018〕9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为我县纪检监察系统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全国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人数:本次为蓝田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县委巡察办及19个镇(街)纪(工)委共选调公务员28名。具体选调职位,详见《蓝田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本县内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或在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表彰的,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需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身体健康;

6、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7、任一级科员两年以上(不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

8、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近三年来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优先);

9、符合相关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的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与选调职位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考试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www.lantian.gov.cn)统一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由蓝田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联合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1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蓝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蓝田县县门街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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