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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最低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院党组研究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并向社会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计划。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衡山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网统一发布,届时一并通知笔试和领取笔试准考证相关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由衡山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法官助理岗位为法律专业知识与实务、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财会人员岗位为财务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文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2)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发布:在衡山县人民法院网上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选调人选的比例为2∶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计划。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由评委当场评分、当场统分、当场告知考生评分结果。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排名
(1)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考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①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对象与拟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②体检由衡山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③考察由衡山县人民法院会同县委组织部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同时进行资格终审,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④若体检或考察中出现放弃、不合格的,则以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衡山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的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选调的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衡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本次选调工作相关事宜,由衡山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34-5810208(衡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报名咨询电话:0734-58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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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docx
2021年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原标题: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ngshan.gov.cn/xxgk/gggs/20210108/i22698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