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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怀化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笔试主要测试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知识。笔试分两门考试进行,均实行100分制,并按各占50%的比例折算笔试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果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因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选调计划。
2.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前出现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经怀化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试用和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拟选调对象试用期3个月,由怀化市国土资源局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宜
1.调入人员的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选调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2.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经本次公开选调调入怀化市国土资源局后,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未尽事宜由怀化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由怀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本次公开选调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714139(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怀化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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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