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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后,按选聘名额1:2的比例,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
3.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及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6.面试要求: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7.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取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30分,起评分为60分,即在60-90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①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面试总分(即评委组7个评委评分之和)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成绩排名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四)体检。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适当方式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面试后,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导致选聘计划空缺的,每个岗位体检、考察环节允许从高分到低分各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试用和综合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研究决定,对拟选聘人员在指定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无不良反映者,试用到相关岗位,进行工作能力考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由选聘单位按政策确定。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选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后,经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研究确定,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选聘工作。
(一)报考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考生进入资格审查、考试地点时,应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资格审查、考试地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二)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和考试考点:
1.无准考证(资格审查时不需要)、有效身份证件,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的 ;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资格审查或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4.资格审查或考试前14天零时以后入境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三)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选聘公告及各选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选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聘纪律,诚信参与选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2871627
程序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87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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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原标题:2020年郴州市人大代表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61.187.189.252/files/html/output/tzgg/xxgb/sydwxpxdks/content8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