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与要求于现场资格审查完成5个工作日左右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实操)加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实操为测试报考岗位的有关技能。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对考官评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应在评分表上说明理由;报考人员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送长寿区委组织部备案。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据选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全部面试项目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全部面试项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长寿区委组织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寿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长寿区委组织部会同选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报考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选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选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之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选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选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选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选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长寿区最低服务满5年;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选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选聘简章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选聘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一)自觉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请报考人员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出行,并做好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在长寿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去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外出时佩戴口罩。
(二)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报考人员在笔试当日上午7:00—8:00,在考点进入通道外按要求排队,凭《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进入考场,并主动出示距考试当日7天以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码绿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各项手续核验通过且体温正常者(体温<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身份确认等须摘除口罩的环节除外)。报考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报考人员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原因未能按时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报考人员在选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通畅,如因报考人员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报考人员通讯不畅未接受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报考资格条件、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项请按附件1中的电话咨询选聘单位或长寿区委组织部干部科:(023)40230472。
(五)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0230472。
(六)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33671。
(七)长寿区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837680328@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长寿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原标题:长寿区公开选聘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gk_182/fdzdgknr/sydwgkzpxxgk/202012/t20201207_8585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