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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12月20日17时—12月21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再次报名之时起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的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17时。
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除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外,相关遴选职位予以核减或取消。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导致遴选职位被取消的,遴选单位应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4、缴费确认
时间:12月23日9时—12月25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月11日9时—1月16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时间:2021年1月16日下午:14:00—17:00。
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遴选单位根据各遴选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5: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按实际人数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并由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干部(人事)处盖章同意报考)、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资格复审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的,由遴选单位商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由遴选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报考人员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向遴选单位咨询面试有关事宜。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遴选单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为2∶1,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遴选单位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省级遴选单位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和拟遴选人员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市级遴选单位在本市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和拟遴选人员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码、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商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在遴选工作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20年12月7日
附:2021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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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7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