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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各遴选职位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考察、体检工作由各遴选单位分别组织。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十)试用及办理手续
遴选人员公示无问题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暂不办理人事手续。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领导与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遴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咨询电话:
市委办:6166001
纪委:6166306
人大办:6166100
老干局:6812895
法院:6162013
工会:6812482
党校:6812850
接待办:6166297
组织部:6166331
附件:
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