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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人才队伍,决定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属下广州市宗教团体事务协助管理办公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名工作人员。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2名,负责回民公墓筹建和服务管理工作(见附件2)。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广东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份;
(二)现聘管理岗九级职员或专业技术12级及以上岗位;
(三)族籍:回民;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五)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业的身体条件;
(七)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级;
(八)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九)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对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尚在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三、相关待遇
(一)岗位等级
本次选调的岗位为管理岗九级职员。
(二)工资福利
选调人员纳入2016年广州市宗教团体事务协助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进行,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47-1号二楼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人事处(邮编:510170),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0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1)《2016年广州市宗教团体事务协助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历鉴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有现聘岗位类型及等级)、工作证、相关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2016年广州市宗教团体事务协助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接收邮箱:lxh7027@sina.com)。
以上材料(除第3项)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认真对照选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选调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选调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选调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接受报名。